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大型独资文化企业,组建于2009年5月,肩负着整合资源,打造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服务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发挥文化体制改革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使命。集团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在全国省级演艺企业名列前茅,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面旗帜。
集团旗下拥有中国杂技团(北京市杂技学校)、中国评剧院、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北京歌剧舞剧院、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北京曲艺团、北京民族乐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北京市曲剧团等9家文艺院团,以及北京市电影公司、国家体育馆,以及音像公司、传媒公司、艺发公司、舞美公司、体育公司、军艺英华公司、电影器材、新影联(票务)、京演(香港)公司等26家企事业单位。国家体育馆作为“双奥”场馆,可举办世界级体育赛事及满足各类大型演出需求。电影板块以电影公司及新影联院线、大眼睛票务、影和广告和电影器材等企业为主体,集影视投资、拍摄、制作、发行、放映、院线管理、贴片广告等影视全产业链运营于一体,新影联院线票房市场份额常年稳居北京地区前列。
集团组建以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定位,按照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文艺精品战略、坚持文化走出去的方针,始终以人民为创作导向、以演出为中心环节,聚焦“三精”目标任务,推行“出精品、出票房、出市场占有率”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线上线下演出平台品牌推广,为所属文艺院团及其他二级企业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平台。
集团坚持在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规范两级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重点推进党建、艺术生产、人力资源、品牌推广、资产财务、法律事务等六大管控体系,有效履行院团出资人和管理机构职能,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努力打造横跨文化演出、影视产业、体育赛事、旅游休闲、艺术培训、公共文化、军旅文艺等业务板块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艺术集团。
集团先后荣获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奖”、连续三届“首都文化企业30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亚洲品牌500强”、“中国品牌企业500强”、第五届北京影响力“影响百姓经济生活十大企业”、“中国演艺机构十强”以及“中国演艺集团三强”等称号。集团旗下二级单位拥有戏剧、舞蹈、声乐、民乐、杂技、魔术、曲艺、木偶、电影创作等十三大艺术门类和创作等领域许多知名艺术家及知名演员,多部作品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奖等国内大奖,以及蒙特卡洛国际马戏艺术节“金小丑奖”等国际大奖。